证券代码:300858证券简称:科拓生物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天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6626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6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08484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71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8141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1%。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8141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141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1%。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5%;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8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7%;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1%;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83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5%;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1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29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9%;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7%;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4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9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4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9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5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2%;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6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9%;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0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4%;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1%;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5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0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6%;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4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9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4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6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7%;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3%;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