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证券简称:科拓生物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3.1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5274.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18.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于2020年7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1日出
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3.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6.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09.7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90.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持续督导费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于2022年12月28日
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99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8893.10
减:以前年度支付发行费用4922.15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415.09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26863.54
减:以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319828.26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金额8460.38
减:以前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1.29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0.11
加:以前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310799.52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358.12
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收益1992.19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2.11
减:202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540.34
减:2025年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58.15
减: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9757.13
减:2025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0.10
加:2025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16657.31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5.58
加:2025年度现金管理收益204.66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63.94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
减:以前年度支付发行费用1409.67
减:以前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0.44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金额2935.48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23388.69
减:以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83442.02
加:以前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238344.4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290.25
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收益2600.9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33
减:202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20187.67
减: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4808.87
减:2025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0.19
加:2025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45097.55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7.20
加:2025年度现金管理收益902.57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9.9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均按各投资项目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分别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河”)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金华银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瑞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用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由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科拓”)实施、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
蒙古科拓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微生态”)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内蒙科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以及科拓微生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需要,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签署了保荐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已于2022年6月与一创投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科拓、科拓微生态与一创投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内蒙科拓的基础上,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酸菌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酸菌研发公司”)为其实施主体,公司和乳酸菌研发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一创投行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科拓微生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科拓微生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内蒙科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内蒙科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建设银行和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实施主体之一
全资子公司内蒙科拓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内蒙科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内蒙科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内蒙科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一创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历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9550880238773700141862.37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4719027402106011.57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9550880238773500145-销户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471901916610701-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151000279013000142410-销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076841441000138-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55946794610555-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支行0200283019200050929-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77060122000174074-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101040160001236230-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0200012119200537191-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8110701013101928319-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1208017029200618836-销户
合计863.94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支行110501807800000005141.28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955088990000155912366.49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北街支行1540843988861002.1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592010100101345716-销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076841441000253-销户
合计1069.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1112208.3827986.16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58.15
2已累计投入募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29.1089634.25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63%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资总额累计投入进度(%)资金投向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部分改变)总额(1)金额(2)(3)=(2)/(1)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0吨乳酸菌
粉、45吨固体饮料、
否8989.058989.058990.74100.02%2020年9月30日10391.55是否
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
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2.年产10000吨食品
是11181.320.000.00%不适用是配料生产项目
3.科技研发中心建设
是6000.000.000.00%不适用是项目
1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618.15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8590.23万元。
2公司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2129.10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已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投资规模调整,调减募集资金6258.15万元。4.年产8000吨畜牧
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是14947.780.000.00%不适用是品生产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否2500.002500.002500.00100.00%不适用否
6.食品板块研发生产
是60590.2371513.4020821.2347970.9067.08%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否基地项目
7.微生态制剂生产基
否14947.78906.7815914.46106.47%2024年6月30日-720.88否否地项目
8.补充流动资金否8000.008000.008000.00100.00%不适用否
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6258.156258.156258.15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2208.38112208.3827986.1689634.259670.67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2208.38112208.3827986.1689634.259670.67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1)由于本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面积均较大,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会同厂区设计机构对厂区布局、建筑坐落和产线排布等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迭代,使得施工进度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2)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因素后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和产能扩张等方面因素对项目投资进行了动态控制,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规划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和订单等情况有序投入募集资金,造成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考虑到项目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配套蒸汽供应、正式电力接入等外部影响因素,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分具体项目)日。
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一方面,畜牧养殖行业近年来经营持续承压,部分客户对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类产品采购意愿不及预期;
另一方面,公司微生态制剂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固定的折旧摊销和新增的运营成本均相对较大,因此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但是,项目新建现代化工厂为公司的品牌推广和客户拓展起到了积极意义,公司2025年度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业务实现收入6070.11万元,同比增长121.03%,为本项目未来收益的实现奠定了基础。1、公司原募投项目中“年产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和“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于2018年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九和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青岛莱西市建设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项目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原募投项目中“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房产及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
由于原募投项目中两个生产型项目定于青岛莱西市实施,研发型项目定于北京市顺义区实施,而公司现有的生产研发办公场所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呼和浩特市和金华市。一方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使公司的异地管理成本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研发和生产的分离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在食品配料和益生菌领域的研发生产协同。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利用工业用地约349.1亩,投资建设包括食用益生菌制品、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以及研发中心、办公楼和学术交流中心等配套设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因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10000吨食品变化的情况说明配料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并变更为“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变更为“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2、公司募投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中包括“益生菌产能建设”、“食品配料产能建设”和“研发能力建设”三个子项。其中,“食品配料产能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波动及市场需求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食品配料产能已满足客户需求。为避免扩大食品配料投资造成的浪费,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不再进行相关设备购置。
对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方面,由于公司食品配料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均较项目规划时产生了一定变化,公司现有研发设备储备足以支撑该方向的研发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的发展和迭代,公司本着经济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和优化了益生菌业务领域的研发设备。
综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6258.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内蒙施方式调整情况科拓的基础上,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乳酸菌研发公司为其实施主体。1、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145.9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8460.38万元,其中: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8460.38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15.0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一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并置换。
2、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16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2935.4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935.4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使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现金管理情况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4126.2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4566.00万元,到期收回61754.86万元,取得收益1107.2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6937.4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产品名称投资金额(万元)签约方产品到期日
大额存单2128.5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2026-2-9
大额存单24808.8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支行2026-3-7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937.4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
情况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改变后的项目可对应的原承诺本年度实际投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入金额度(%)(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大变化年产10000吨食品板块研发食品配料生产
71513.4020821.2347970.9067.08%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否
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畜微生态制剂生牧养殖及农用
14947.78906.7815914.46106.47%2024年6月30日否否
产基地项目微生态产品生-720.88产项目食品板块研发永久补充流动
生产基地项目6258.156258.156258.15100.00%不适用否资金(部分调整)
合计-92719.3327986.1670143.51--720.88--
1、公司原募投项目中“年产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和“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于2018年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九和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青岛莱西市建设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项目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原募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投项目中“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房产及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
由于原募投项目中两个生产型项目定于青岛莱西市实施,研发型项目定于北京市顺义区实施,而公司现有的生产研发办公场所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呼和浩特市和金华市。一方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使公司的异地管理成本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研发和生产的分离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在食品配料和益生菌领域的研发生产协同。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利用工业用地约349.1亩,投资建设包括食用益生菌制品、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车间以及研发中心、办公楼和学术交流中心等配套设施。
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已于2020年竣工达产且经营效果良好。随着消费者对健康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益生菌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业务需要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以不断建立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公司募投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中包括“益生菌产能建设”、“食品配料产能建设”和“研发能力建设”三个子项。其中,“食品配料产能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波动及市场需求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食品配料产能已满足客户需求。为避免扩大食品配料投资造成的浪费,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不再进行相关设备购置。
对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方面,由于公司食品配料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均较项目规划时产生了一定变化,公司现有研发设备储备足以支撑该方向的研发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的发展和迭代,公司本着经济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和优化了益生菌业务领域的研发设备。
综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6258.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因调整
投资规模而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1)由于本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面积均较大,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会同厂区设计机构对厂区布局、建筑坐落和产线排布等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迭代,使得施工进度略有滞后。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并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2)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因素后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和产能扩张等方面因素
对项目投资进行了动态控制,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规划和订单等情况有序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募集资金,造成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考虑到项目配套蒸汽供应、正式电力接入等外部影响因素,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一方面,畜牧养殖行业近年来经营持续承压,部分客户对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类产品采购意愿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公司微生态制剂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固定的折旧摊销和新增的运营成本均相对较大,因此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但是,项目新建现代化工厂为公司的品牌推广和客户拓展起到了积极意义,公司2025年度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业务实现收入6070.11万元,同比增长121.03%,为本项目未来收益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