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证券简称:科拓生物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0.7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3.80 万股,并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8925445股变更为175663412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董事会
召开日(2023年4月17日)的总股本175663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699023.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8783170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3495118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6349511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6775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25.7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95740152股,占
公司总股本74.29%。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共1名股东。
(一)股东孙天松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本人将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认购,本次认购的股票不会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行为。
2、本人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科拓生物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股份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人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取得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即2022年4月24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亦无减持计划。
5、若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或流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
诺。(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0.7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孙天松3940411620053490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合计数量。
2、孙天松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比例
(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75496625.71%6775496625.71%
高管锁定股6574961724.95%20053496775496625.71%
首发后限售股20053490.76%2005349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9574015274.29%19574015274.29%
总股本263495118100.00%--263495118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份
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