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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8-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60证券简称:锋尚文化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二期”),持有公司股份1403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23%,和谐成长二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411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 L33 号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8月12日股票简称锋尚文化股票代码300860变动类型

(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37.26 1.00

合计137.26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选)

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1403.5210.231266.279.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33.264.61496.003.61

有限售条件股份770.275.61770.275.6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划超过411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以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委托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本次委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姓身份托前持占总股本行动人合

名股比例价格日期比例(%)并计算比例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是□否□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3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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