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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0证券简称:锋尚文化公告编号:2026-006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18845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锋尚文化股票代码300860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勇丛嘉志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 16 层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

传真010-56316556010-56316556(办公电话)010-56316555(办公电话)010-56316555电话(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电子信箱 fssj@fssjart.com fssj@fssjart.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1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是围绕项目背景与客户需求,将艺术理念与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在统一的艺术构思中,充分调动创意设计团队的艺术创作灵感,积极发挥艺术感悟潜能,综合运用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和先进的文化科技,将多种文化艺术元素相融合,为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提供全流程创意策划、视觉设计与现场落地执行服务,精准满足客户差异化、定制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完成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开闭幕式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公司在持续深耕国家级重大项目、巩固核心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商业演出领域,丰富业务布局。公司着力推进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市场下沉,进一步延伸文化旅游演艺产业链,将在冬奥会、亚运会等国家级大型活动中积累的成熟技术经验,充分应用于商业演出项目,提升商业项目的专业品质与市场竞争力。业务承揽方式由被动等待转变为积极主动出击政策,积极对接市场与政策,多措并举推动业务均衡发展,增强业务可持续性。

2、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公司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主要面向实景旅游演出、主题公园旅游演出、剧场表演旅游演出等各类文化旅游演艺场景,提供涵盖概念策划、艺术创意设计及制作的全流程服务。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多为长期或一定周期内持续演出的常态化项目,而优质的文化旅游演出,往往能够成为旅游景区吸引游客、提升客流量、增加门票收入的核心抓手,为景区发展注入持久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完成山西大同行进沉浸式旅游演艺《如梦大同》、江苏无锡惠山古镇《知音映月里》等重点文旅演艺项目。其中,《如梦大同》作为锋尚文旅演艺品牌“如梦”系列的第二部力作,既延续了该系列对文化深度、艺术美度、科技温度的核心表达追求,又在艺术呈现、科技应用、沉浸体验等多维度实现了突破性创新。与此同时,公司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实现战略转型,从以往面向企业用户的服务模式,逐步拓展至直接对接普通消费者,进一步延伸文旅产业服务链条,着力打造自主运营的文旅产品,丰富业务形态。

3、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是公司在城镇化推进进程中,立足“发展夜游经济,提升城市品位”的行业大背景,依托国家扶持旅游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契机,服务于庞大的城市景观艺术照明市场及高端景观灯光艺术演绎市场。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先进技术经验,深度融合各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与城市特色,以建筑、山林、水域等为特定载体,为艺术灯光、动态灯光秀、灯光投影秀等各类景观照明演绎项目,提供全流程创意策划、艺术设计及制作落地服务。在行业从“亮化”向“艺术化”发展的进程中,公司将演艺灯光的设计理念融入景观艺术照明领域,实现了灯光亮化功能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统一,有效助力城市文化品位提升与夜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4、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是公司未来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之一。公司以科技赋能线上演出为核心,深度融合前沿技术与 IP 内容,打造多元化线上演艺产品,打通“技术—内容—终端—用户”全链路,重构线上观演关系。依托自身创意、IP 及项目管控优势,整合技术终端与优质内容,为 C 端用户提供超时空、高沉浸、强互动的全新文化娱乐体验。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高品质虚拟泛娱乐内容输出,搭建标准化内容生产体系,打造虚拟演艺行业标杆项目,稳步推进从传统服务向数字文化平台转型,抢占虚拟演艺产业发展机遇,实现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完成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开闭幕式虚拟内容制作、台儿庄 VR 体验中心《时光奇旅》虚拟人制作及数字内容制作、推出首位 AI 虚拟偶像 SHIINY,同步上线首支个人单曲《光落在你肩上》。

5、特色文旅 IP 培育及终端消费用户的精细化运营服务

公司从单纯进行演艺内容生产,逐步打造文旅核心 IP 内容,面向普通消费者(To C),提高业务稳定性。目前已有运营项目上海中心的“天时632艺术空间”、浙江杭州湘湖的《湘湖·雅韵》项目、山东青岛黄岛区的360°全景秀演

《海上有青岛》项目,公司结合 C端运营类文旅项目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背景,挖掘打造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 IP 形象或故事,公司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了全方位的文化消费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常态化运营文旅产品台儿庄 VR 体验中心《时光奇旅》、成功引进并主办 C 端演艺项目世界 12男高音(The 12 Tenors)2025 中国巡演。

2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3415188862.813670308283.68-6.95%371206245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22965770.513185225277.47-1.95%3280125403.48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238810290.52579187676.55-58.77%67677849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2410.5341772464.62-139.72%13447950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3356641.56-9484678.27-462.56%70982814.04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65896.63126522096.80-124.08%-41777227.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22-140.91%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22-140.91%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3%1.29%-1.82%4.1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3632914.9396981206.857538318.484065785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5075.4314774450.02-4822653.69-2522913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279802.913911855.68-14717264.65-30271429.68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01757.24-32919923.3736070799.20-7015015.2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末年度报告披持有特别报告期日前一表决权恢露日前一个表决权股末普通

13715个月末12631复的优先0月末表决权0份的股东0

股股东普通股股股东总恢复的优先总数(如总数股东总数股股东总数有)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沙晓岚境内自然人42.69%80440919.0060330689.00不适用0.00

王芳韵境内自然人13.23%24937500.0018703125.00不适用0.00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境内非国有

8.93%16837800.000.00不适用0.00企业(有限合伙)法人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境内非国有

3.07%5778027.000.00不适用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

蒋葵芳境内自然人1.03%1949407.000.00不适用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价值领先混其他0.72%1356940.000.00不适用0.00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其他0.38%714000.000.00不适用0.00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27%503666.000.00不适用0.00

胡宗云境内自然人0.14%268300.000.00不适用0.00

范晓鸿境内自然人0.14%258900.000.00不适用0.00

沙晓岚、王芳韵为夫妻关系。沙晓岚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24%的出资上述股东关联关系份额,并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8.93%的股份。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行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65.4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3月11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11%,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3035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55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1029700股,回购总金额37542328.29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98%,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18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的2024-026号公告、2024年5月21日的2024-038号公告、2025年3月4日

的2025-011号公告。

2、董事变更

5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于福申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苗培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于福申先生和苗培如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艳女士、郑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郑俊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年1月10日的2025-003号公告,2025年3月12日的2025-013号公告。

3、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年1月10日的2025-004号公告,2025年3月12日的2025-012号公告。

4、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37734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5年2月8日,锋尚文化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和谐成长二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了锋尚文化

742660股,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37%(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

截至2025年3月10日,和谐成长二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42572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2704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19%)。减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954647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9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6577%)。

和谐成长二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并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11月20日的2024-085号公告,2025年2月8日的2025-008号公告,2025年3月12日的2025-014号公告。

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6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2025-034号公告。

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系基于人员薪酬费用发放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该事项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044号公告。

7、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系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总体经营战略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0931343股变更为188450723股,注册资本由190931343元变更为188450723元,《公司章程》将同步修订。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已于202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045号公告,以及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2025-053号公告。

8、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其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旨在全面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046号公告。

9、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郑俊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的2025-050号公告。

10、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

于福申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离任后,公司将返聘其担任顾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披露的2025-054号公告。

1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2025-055号公告。

12、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7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2025-05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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