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0证券简称:锋尚文化公告编号:2026-035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充分评估并分析相关资产发生减值的可能性,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金额为3960909.2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3643919.67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872813.45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6516733.12
2、资产减值损失316989.53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43437.32
存货跌价准备-26447.79
合计3960909.20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
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预计损失率为:
项目逾期1年以内逾期1-2年逾期2-3年逾期3-4年逾期4-5年逾期5年以上
预计损失率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二)应收票据本公司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一致。
(三)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
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四)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五)存货
存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存货预期减值损失,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960909.20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6565.1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2926565.10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