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0证券简称:锋尚文化公告编号:2025-039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锋尚文化股票代码300860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勇丛嘉志(办公电话)010-56316555(办公电话)010-56316555电话(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 16 层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 16 层
电子信箱 fssj@fssjart.com fssj@fssjart.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0614121.78194084600.95-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459374.5920257439.40-3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367947.23-492259.45-159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9521680.6123605378.84-35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2%0.62%-0.20%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472590727.513670308283.68-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53031441.403185225277.4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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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持有特别表报告期末表决权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决权股份的
14304恢复的优先股股00
数股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持有有限售条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况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沙晓岚境内自然人42.13%8044091960330689不适用0
王芳韵境内自然人13.06%2493750018703125不适用0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8.82%168378000不适用0企业(有限合伙)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
境内非国有法人5.00%95464720不适用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蒋葵芳境内自然人0.72%1378743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0%13332550不适用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成中证360互
其他0.28%5344000不适用0
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孙胜利境内自然人0.19%3561000不适用0
金调芬境内自然人0.18%3509000不适用0
肖旭境内自然人0.15%2947600不适用0沙晓岚、王芳韵为夫妻关系。沙晓岚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限合伙)82.24%的出资份额,并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8.82%的股份。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蒋葵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40股,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74903股,实际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合计持有1378743股。公司股东肖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情况说明(如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4760股,实际合计持有29476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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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65.4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3月11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11%,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3035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55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
1029700股,回购总金额37542328.29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98%,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18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的2024-026号公告、2024年5月21日的2024-038号公告、2025年3月4日
的2025-011号公告。
2、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于福申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苗培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于福申先生和苗培如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艳女士、郑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郑俊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年1月10日的2025-002号公告、2025-003号公告,2025年3月12日的2025-012号公告、
2025-013号公告。
3、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年1月10号的2025-002号、2025-004号公告,2025年3月11号的2025-012号公告。
4、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37734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5年2月8日,锋尚文化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和谐成长二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了锋尚文化
742660股,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37%(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
截至2025年3月10日,和谐成长二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42572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2704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19%)。减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954647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9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6577%)。
和谐成长二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并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11月20日的2024-085号公告,2025年2月8日的2025-008号公告,2025年3月12日的2025-01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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