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证券简称:美畅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当前公司总股本为
6718404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85820股,本次权益分
派的股份基数为669854620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20573831.60元。
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为1.794679元,保留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794679元/股)÷
(1+0)。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1840440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1985820股后的6698546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62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
咨询电话:029-8704924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