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7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卡倍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81 万股,发行价格 18.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489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606240.5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15883659.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27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7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77783.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1净额为人民币271622216.9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35.23
减: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1436.13
加: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0.9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其中: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2、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2231308.07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779632.07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加: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661193.66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112869.66
其中:上海卡倍亿上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112869.66
其中:本溪卡倍亿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注: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779632.07元,全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2理募集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为对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宁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工业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莘庄工业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年8月26日,鉴于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公司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
31050178540009300863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民生证券及建行莘庄工业区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1 年 12月,公司、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卡倍亿”)、民生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亦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上海卡倍亿、民生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3上海卡倍亿新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31050178540009
已注销0.00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300863
合计0.00
2、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2780511515已注销0.00
术股份有限公司司宁海支行上海卡倍亿新能源上海银行莘庄工业区
03004732347活期户33112869.66
科技有限公司支行本溪卡倍亿电气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561006258013
已注销0.00术有限公司司宁波宁海支行000065052
合计33112869.6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卡倍亿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卡倍亿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卡倍亿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
4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卡倍亿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完工,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956.70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并对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事项,同时对拟结项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卡倍亿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应使用计划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卡倍亿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
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21 号《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宁波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波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5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保荐机构持续督导项目组及保荐代表人与卡倍亿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卡倍亿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6附表1: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21588.370.14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21655.61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承诺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已达到预定可使
否21588.3721588.370.1421655.61100.31%3007.32否否缆产业化项目用状态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不适用21588.3721588.370.1421655.61100.31%不适用3007.32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市场原因导致产品均价低于预期,同时产能处于爬坡阶段造成平均成本较高,综合导致毛利率较低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明
7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或其他情况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8附表2: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27162.22977.96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24026.42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承诺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已达到预定可使
否12400.0012400.00975.069246.6174.57%3007.32否否
缆产业化项目用状态(注1)已达到预定可使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否14762.2214762.222.9014779.81100.12%(注2)2486.84是否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不适用27162.2227162.22977.9624026.4288.46%不适用5494.16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市场原因导致产品均价低于预期,同时产能处于爬坡阶段造成平均成本较高,综合导致毛利率较低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9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3112869.66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或其他情况
注1: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74.57%。该项目己于期后结项,详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
注2: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10(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金仁宝肖兵
保荐机构盖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