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证券简称:卡倍亿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88704.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418682.74元。按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041868.27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31037879.8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397448.7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1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3397448.76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61517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75836股变更为261406193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按照上述方案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
4.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9944股,成交
总金额为200003511.4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167.52%。
5.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
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615178.4040139022.004444032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9388704.84161654491.60165944626.5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03499416.28112508473.1790284911.14
2营业收入(元)4044663584.753648016298.663451930657.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31037879.83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3397448.76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是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1194524.9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48995941.01
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121194524.9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06292800.59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2.75%
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1194524.90元,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3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75000000.00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0%、1.6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50%。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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