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证券简称:卡倍亿公告编号:2026-0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卡倍亿”)在广发银行不超过1.00亿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湖北卡倍亿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1是
截至本公本次担本次担被担保方最近本次担否告披露日保前对保后对担保方一期保后剩为经审议尚被担保被担保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2026年3余可用关在有效期方的实方的实例月31日)资担保额联内的预计际担保际担保产负债率度担担保额度金额金额保宁波卡湖北卡倍亿电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
气技术100%33.40%4122否司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2年8月15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麻城经济开发区金通大道188号(自主申报)
5、注册资本:14000万元
6、独任经理:林光耀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
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湖北卡倍亿100%股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3月31日
项目名称
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0190876.73460146124.76
负债总额241483940.67306457601.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21737879.61285318051.28
净资产148706936.06153688523.73
营业收入585837472.71165049315.29
利润总额16358705.306648182.59
净利润12002813.934981587.67
2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乙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1.00亿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
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湖北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湖北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4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81%。
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