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南大环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2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 8月 11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2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1.7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05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85145710.28元(不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5374289.7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9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款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930100788016000009710.00注1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4975750718550.00注2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路支行6322901431444.63活期存款
南京银行紫金支行01372300000033190.00注3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云南路支行101005010400122840.00注4
江苏银行南京河西支行311201880001488150.00注5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玄武支行43010159291007067230.00注6
中国工商银行汉口路支行4301011329100275658184.56活期存款
合计-1629.19-
注1:公司已于2025年6月12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注2:公司已于2023年9月13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注3: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注4:“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7月29日注销该专项账户并转出账户结余资金。
注5:“本地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注6:公司已于2023年9月11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04.05
减:募投项目本期支出金额5176.1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
减:首发上市发行费用-
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金额
加: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期赎回9700.00
加: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期赎回2428.00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收益及专户利息收入扣除
321.33
手续费净额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4148.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29.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9.1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7日延期至2025年8月30日。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263号)。报告认为,南大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大环境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南大环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
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南大环境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南大环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537.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76.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97.6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689.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57%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进度(%)(3)
投向(含部分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2)/(1)变更)承诺投资项目
1、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是33394.6733394.673978.9835881.02107.45%2025年8月1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2、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否5856.105856.10873.326170.66105.37%2025年7月29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3、本地化服务平台建设项
否3249.233249.233313.73101.99%2022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4、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7500.0057500.004852.3060365.41104.98%超募资金投向智能环保装备及技术研发
否3661.40[注]3661.40323.89323.898.85%2028年9月15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示范中心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8000.0018000.006000.0018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1661.4021661.406323.8918323.8984.59%
合计79161.4079161.4011176.1978689.3099.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由于不可抗因素的影响,致使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周期延长,从而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延缓,2025年8月该项目达到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可使用状态。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初始金额为20037.43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用进展情况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3661.40万元(含理财收益),投资建设“智能环保装备及技术研发示范中心”项目。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拟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的房产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为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提高产学研合作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市鼓楼区南京点变更情况大学科学楼。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式调整情况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募集资金人民币2630.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同意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扣除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10万元(含入及置换情况税)。此次置换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20)01621号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不适用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截至2025年8月10日项目已完结,结余募集资金11.41万元(含利息收入),已经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余的金额及原因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不适用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3661.40万元(含理财收益),投资建设“智能环保装备及技术研发示范中心”项目。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截至期末投资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进度(%)(3)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2)/(1)生重大变化环境服务能力环境服务能力提升
33394.673978.9835881.02107.45%2025年8月1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提升项目项目
合计33394.673978.9835881.02107.45%----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单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对“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人力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资源”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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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由于公司对“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增加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全资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实施进度较原投资计划有所延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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