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证券简称:南大环境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结合股东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文晖先生、刘建萍女士、陆朝阳先生、吴俊锋先生、张以飞先生、姚琪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许锦峰先生、倪婷婷女士、郑建和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许锦峰先生、倪婷婷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倪婷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郑建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殷楠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殷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文晖,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9年8月至2015年5月,先后担任南京大学法律系团委书记、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社会学系党委书记、校纪
委委员、校工会主席;2015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南京大学房地产管理处处长;2019年6月2023年12月任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2023年12月至今南
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方文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建萍,女,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副研究员。1983年10月至1986年9月,在江苏省武警总队扬州医院担任战士;1986年9月至1987年9月,在江苏省龙潭警察学校学习;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任职于江苏省武警总队连云港机场安检站;1991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人事秘书;1999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学工办主任;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2013年9月至今,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建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朝阳,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环境工程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家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南京大学优秀产业教授。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6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首席专家。
陆朝阳先生通过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俊锋,男,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江苏省产业教授。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历任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处科长;2008年7月至2018年4月历任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所、水环境研究所所长,副院长;2018年7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吴俊锋先生通过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以飞,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江苏省优秀产业教授。2004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咨询部工程师、主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评价一所所长、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以飞先生通过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琪,女,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江苏省产业教授。2005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咨询中心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评价二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姚琪女士通过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锦峰,男,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历任结构所所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资深总工程师;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担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江苏建科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资深员工;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江苏省绿色建筑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荣获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先进科技工作者、建筑业十大科技之星、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
许锦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倪婷婷,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获会计学博士学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连续多年被评为南京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曾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全国商务财会学术论文一等奖。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教授;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倪婷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建和,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博士在读。2003年以来,先后在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铭律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负责人。获聘江苏省人民政府、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兼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多次荣获省、市律师协会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业务奖”等荣誉。
郑建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