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列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11.733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
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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