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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67证券简称:圣元环保公告编号:2026-02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元环保”)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2026 年 5月

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数字集控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和现场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煜煊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会。

5.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271741053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6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6597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90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3249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347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5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779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431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347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0%。

6.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的情形,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22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5%;反对3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00《关于<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204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3%;反对3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1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2%;反对5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93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49%;反对5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40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4.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21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7%;反对3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21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8%;反对3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7%;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0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26%;反对3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703%;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0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9%;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5%;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8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67%;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861%;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7.0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17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3%;反对3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35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34%;反对3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141%;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8.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0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5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0%;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84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69%;反对5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800%;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总表决情况:同意11529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793%;反对12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8%;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472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86%;反对12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8379%;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德仁、黄婧雅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7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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