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朱煜煊、
朱恒冰、陈文钰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67号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朱煜煊、朱恒冰、陈文钰:
经查,根据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陵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购的私募基
金产品出现重大损失,公司知悉后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
2025年12月26日才对外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朱煜煊、总经理朱恒冰、董事会秘书陈文钰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1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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