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证券简称:杰美特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5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89人。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办理627520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11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800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5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2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103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28000000元减少为1279760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27976000元减少为1279520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62872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11、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由90人调整为89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628720股调整为627520股,并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办理62752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授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
10月1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3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
第一个解除限售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为761637261.70
期增长率不低于12%元,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12.59%。公司层面业绩满足解据为计算依据。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经考核,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性股票激励对象中,89名激励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个人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为优秀、良好,满足100%的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除限售条件,对应首次授予第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量为627520股。
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将对满足条件的全部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8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75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5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3、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姓名国籍职务
票数量(股)票数量(股)票总量的比例
周波中国董事会秘书800003200040%
何晓嫩中国财务总监800003200040%
邵先飞中国董事、副总经理550002200040%
张玉辉中国职工代表董事80000320004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85人)127380050952040%
合计156880062752040%
注:周波、何晓嫩、邵先飞、张玉辉为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原则,该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8600股。因此,最终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人数为
95人,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
总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数量均保持不变。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1000股。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其中,需回购注销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由1619800股调整为1568800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95人调整为89人。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类别股份数量占比增加减少股份数量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8018023162.66%5095208068975163.06%
二、有限售流通股4777176937.34%5095204726224936.94%
高管锁定股4581986635.81%1180004593786635.90%
股权激励限售股19519031.53%62752013243831.04%
总股本127952000100%127952000100%
注1、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解除限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限售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