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杰美特”)2020年8月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6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18970.31
加:2020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26.31
加:2021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92.52加: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04.37
加: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96.51
加:2024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103.65
加:2025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90.4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金额,详见注1)43341.50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703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342.62
注1:经公司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为2278.0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2020年8月
3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4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237.03万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用于实施“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2021年2月7日杰之洋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中国银
1该《管理制度》分别经2020年12月11日和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2月29日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1日中创卓越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竹子林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2023年8月4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杰之洋、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决色”)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变更为“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2024年
6月17日,公司子公司决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决色、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坪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8000014370180227110797.72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660650130021995783574.26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香洲支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9298310807238672.73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911001230900000332800.67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
660820036307748.69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017473584430000000.00
业有限公司司深圳坂田支行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
66350010777255551437.11
业有限公司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539000016150386338115435.80
业有限公司司深圳分行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01745613871120210.83
业有限公司司深圳坂田支行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85400000052964230000000.00
有限公司司深圳分行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8540000004270392875265.41
有限公司司深圳竹子林支行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34010020000626430000000.00
公司司深圳松坪支行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3401001000304321402255.37
公司司松坪支行
合计916426198.59
注:与杰之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实际存储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
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银行产品名称类型购买日预期收益率金额(万元)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
046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1/6 2.60% 1000.00司深圳分行 期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
046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1/6 2.60% 1000.00司深圳分行 期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
046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1/6 2.60% 1000.00司深圳分行 期银行 产品名称 类型 购买日 预期收益率 金额(万元)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12期
36M 固定利率 2025/1/9 3.00% 1000.00司深圳分行 单位大额存单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5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1/9 2.40% 1000.00司深圳分行 单位大额存单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1期
司深圳分行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9 3.35% 1000.0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1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9 3.35%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1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11 3.35%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11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11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11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29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18 2.75%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29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23 2.75%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固定利率2025/7/243.30%1000.00
司深圳分行 36M1SZ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24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司深圳分行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25 3.30% 1000.0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25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3年第32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7/25 3.3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29期
司深圳分行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8/6 2.75% 1500.00东莞银行2024年第046期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单位大额存
2024046固定利率2025/12/122.60%1000.00司深圳分行单年第期
36M1SZ)
东莞银行2024年第046期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单位大额存
2024046固定利率2025/12/122.60%1000.00司深圳分行单年第期
36M1SZ)
东莞银行2024年第046期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单位大额存单(单位大额存
2024046固定利率2025/12/122.60%1000.00司深圳分行单年第期
36M1SZ)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8 3.0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司深圳分行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8 3.00% 1000.0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8 3.0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固定利率2025/4/83.00%1000.00
司深圳分行 36M1SZ银行 产品名称 类型 购买日 预期收益率 金额(万元)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8 3.0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14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8 3.0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31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4/17 2.60% 5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23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6/13 2.80% 1000.00司深圳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东莞银行2024年第024期
36M1SZ 固定利率 2025/6/13 2.80% 1800.00司深圳分行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固定收益
8652025/4/162.70%10000.00限公司益号型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固定收益
8662025/4/182.70%15000.00限公司益号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深圳)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
2025144982025/11/242.15%3000.00司低收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2024年单位大额存单3年
097固定利率2025/2/132.60%3000.00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兴银深松坪大额存单字
2024003固定利率2025/8/62.40%3000.00司深圳松坪支行()第号)
合计70300.00
(五)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4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30日调
整至2026年12月30日。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1万元,超募资金为
76671.84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34558.73万元、
5855.52万元、909.66万元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并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资金缺口合计使用
超募资金45323.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12%),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1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053.30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2022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75.46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2023年,公司已实际使用216.3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使用0.1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公司已实际使用1361.1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使用0.06万元超募
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公司已实际使用3493.4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1642.62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1342.6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703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支付凭证,查阅了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留作持续督导底稿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杰美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丹贾卫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970.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093.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9880.8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341.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5.55%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本年度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承诺投资(1)(2)度(%)(3)=实现的资总额入金额投入金额(2)/(1)用状态日期计效益大变化部分变更)总额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是27678.3027678.302027年12月30日--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4256.764256.764256.76100.002022年12月30日--否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是12621.9012621.903493.4110955.8286.802026年12月30日--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4556.9644556.963493.4115212.5834.14超募资金投向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是38558.7338558.732027年12月30日--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5855.525855.525528.9294.422022年12月30日--否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是909.66909.66-2026年12月30日--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2618.1922600.0022600.0099.9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7942.1045323.9122600.0028128.9241.40
合计112499.0689880.8726093.4143341.5038.53
因公司暂未取得建设用地,导致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进展未达计划,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暂无进展,公司正在努力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推进取得用地事项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1万元,超募资金为76671.84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34558.73万元、5855.52万元、909.66万元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进行追加投资,并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资金缺口合计使用超募资金45323.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12%),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2618.1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和 2024年 12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2)。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使用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闲置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周边配套设施及整体规模更有利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日成协和园区。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细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意公司将“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杰美特大厦”变更为“东莞市凤岗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改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杰美特大厦”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将实施地点由“杰美特大厦”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汇德大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意公司将“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0日调整至 2025年 12月 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0日。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5年 12月 30日调整至 2027年 12月 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2278.0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详细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70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326.60万元,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结余。
1、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9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12月 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以及 2020年 12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3、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 以及 2022年 1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4、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和 2023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5、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和 2023年 12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6、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2618.1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和 2024年 12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7、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2月 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和 2025年 12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70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