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欧陆通
股票代码:300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创展中心16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合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C幢2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合球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时间:2025年9月2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10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8月24日公司上市时,下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1032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61.37%。................................11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受限的情况............................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欧陆通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3第一节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1、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诺利”);
2、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限合伙)(以下简称“王越科王”);
3、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通聚”)。
公司、上市公司、欧陆通指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
因可转债转股、泰州通聚减持,导致信本次权益变动指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1.37%降低至54.80%。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创展中心1603室法定代表人王合球注册资本14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93127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3日
股东构成王合球持股60%
王玉琳持股4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7室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合球注册资本8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383058K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5股东构成王合球持股24.1%
王越天持股12.03%
王越飞持股24.1%
王玉琳持股21.6%
尚韵思持股18.17%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C幢21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合球
注册资本1288.39202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TE54X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股东构成王合球占出资额13.43%
其余合伙人占出资额86.57%
4、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合球先生为王越科王和泰州通聚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和格诺利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格诺利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担任职务
董事长、王合球法定代表人男中国中国否总经理
(二)王越科王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担任职务
董事长、王合球执行事务合伙人男中国中国否总经理
(三)泰州通聚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担任职务
董事长、王合球执行事务合伙人男中国中国否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票。此外,因公司“欧通转债”转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已于该计划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00000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未明确有其他股份增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权激励
(1)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01200000股增加至10166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61.09%。
(3)2022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01660000股增加至
10177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61.02%。
(4)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8000股已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3月
31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01770000
股变更为101752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61.03%。
(5)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6名激励对象(不包括5名离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1708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
9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共计185800股。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53000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上述共计回购注销366200股。2023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52000股,公司总股本由
101752000股变更为1012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61.37%。
2、可转换公司债券(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6445265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5265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7月
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123241”,并于
2025年1月13日进入转股期。
(2)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9月24日,“欧通转债”因转股减少3838776张,“欧通转债”累计转股8654451股,公司总股本由101200000股增加至
109854451股。
3、股份减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通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2025年9月22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该计划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24日的总股本109854451股进行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10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8月24日公司上市时,下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621032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61.37%。
1、自2025年1月13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101200000股增加至10985445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自2025年9月22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基于自身资金安
排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1.73%。
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54.80%,触及1%及5%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变动方式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比例(%)可转债转
2025年1月13日至
格诺利股导致被0被动稀释2.2826.61
2025年9月24日
动稀释可转债转
2025年1月13日至
王越科王股导致被0被动稀释2.2826.61
2025年9月24日
动稀释可转债转
-2.01
2025年1月13日至股导致被
(其中被动稀泰州通聚2025年9月24日动稀释及-19000001.58
释0.28,主动大宗交易减持1.73)方式减持
合计-1900000-6.5754.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股)例(%)股))
格诺利2923402328.89无限售条件股份2923402326.61无限售条件股份
王越科王2923402328.89无限售条件股份2923402326.61无限售条件股份
泰州通聚36352313.59无限售条件股份17352311.58无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6210327761.37无限售条件股份6020327754.80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受限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格诺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951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上述质押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11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欧陆通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欧陆通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1453432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合球年月日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合球年月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合球年月日
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称限公司股票简称欧陆通股票代码300870信息披露义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务人名称有限公司地6007号创展中心1603室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信息披露义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
务人名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
408-7室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经济信息披露义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
务人名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
业创业园C幢211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无□化□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务人是否为是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第否□人否□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18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62103277股
持股比例:61.37%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0203277股
持股比例:54.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900000股
变动比例:-6.57%
1、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方式: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2、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间及方式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基于自身资金安
排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
继续增持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是□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是□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否?
19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是□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否?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20(此页无正文,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合球年月日
21(此页无正文,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合球年月日
22(此页无正文,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合球年月日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