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欧陆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欧陆通 --%

证券代码:300870证券简称:欧陆通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241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合球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8人,代表股份

6278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62103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7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05人,代表股份679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7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065280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6553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4872787股。)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0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6%;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0%;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0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6%;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0%;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59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17%;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1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67%;反对1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58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03%;反对1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3%;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0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58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86%;反对1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0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59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81%;反对10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5%;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2620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1%;反对151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650%;反对151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8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76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0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6%;反对9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0%;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程兴律师、廖敏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