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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71证券简称:回盛生物公告编号:2025-094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1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94168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7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76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2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892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4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892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4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892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4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9420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8%;反对192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2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3950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3%;反对183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3950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3%;反对183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39508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2%;反对1833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3表决结果:同意939508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2%;反对1833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508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2%;反对1833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6修订《防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61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0%;反对173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0%;

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483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5%;反对183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42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191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4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9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3962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5%;反对1717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4%;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10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428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7%;反对191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弃权340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此议案获得通过。

2.11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3942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1912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卫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表决结果:同意93314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5%。

张卫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泽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314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1%。

刘泽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冉明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315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9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88%。

冉明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汪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31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1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9%。

汪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瑶、季俊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6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7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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