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1证券简称:回盛生物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00、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1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94482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87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76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2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1206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9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8人,代表股份1206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8人,代表股份1206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98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3452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7%;反对103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弃权337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2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691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83%;反对103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9%;弃权337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8%。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336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0%;反对98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
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609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58%;反对98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1%;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1%。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332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5%;反对103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9%;
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567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77%;反对103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8%;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398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9%;反对6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弃权1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407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418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2%;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弃权37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4表决结果:同意11549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5%;反对7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0%;
弃权5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5%。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瑶、季俊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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