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明,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农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曾任金河生物(SZ.002688)独立董事,中国兽医协会副会长,《中国兽医杂志》主编。现任中国兽医协会监事长、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委员会委员、青海省动物疾病病原诊断与绿色
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中国兽药协会宠物医
药分会智库专家、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自2025年
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均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每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的选举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4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无异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其中任期内召开1次;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其中任期内召开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会议所涉议案的审议无异议通过。
2(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现场工作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适当时间到公
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等方面,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沟通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外部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见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
3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
要求提供相关会议材料,指派专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签字文件的收集等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公司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确保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选举张卫元先生、刘泽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冉明东先生和汪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健女士为公司职工董事。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聘任韩杰先生为总经理,杨凯杰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金斌先生和李硕先生为副总经理,王庆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经了解,本次董事换届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自2025年10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主动参与董事会决策、审慎
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加紧密地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明
5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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