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天阳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 9月 28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00.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34元/股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年 9月 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3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8812.1083 万股的 3.07%。其中,首次授予 1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4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 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授予价格:9.34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 占公告日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总量的 公司总股(万股) 比例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新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40.00 2.67% 0.08%李亚宁 副总经理 中国 30.00 2.00% 0.06%

张庆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中国 100.00 6.67% 0.20%徐健 副总经理 中国 60.00 4.00% 0.12%

甘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50.00 3.33% 0.10%二、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21人) 920.00 61.33% 1.88%

首次授予合计(26人) 1200.00 80.00% 2.46%

预留 300.00 20.00% 0.61%

合计 1500.00 100.00% 3.0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6、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

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第一个归属期 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第二个归属期 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1、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 亿元;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率不低于 30%;

2、以 202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 率不低于 30%;

2、以 202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 率不低于 60%;

2、以 202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算力及 Token业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算力及 Token业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适用的激励对象为:服务于算力业务或Token业务的激励对象,具体适用人员以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为准。

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 业务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需与算力及 Token业务在对应归属考核期内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首次授予及 2027年 4月 30日(含)前预留授予的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业务的

激励对象的业务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6 年 9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算力及 Token 业务累计交付

第一个归属期

金额不低于 30 亿元;

2026 年 9月 1 日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算力及 Token 业务累计交付

第二个归属期

金额不低于 70 亿元。

注:1、上述“算力及 Token业务累计交付金额”为算力业务累计交付金额与 Token 业务累计交付金额之和。其中,算力业务累计交付金额=∑(已交付的算力服务器总台数/合同约定的算力服务器采购总台数)×算力租赁合同金额,已交付的算力服务器总台数以公司收到客户签署的交付验收报告或同等效力文件所载交付的算力服务器总台数为依据,算力租赁合同金额以公司与客户签署的算力租赁业务合同所载数据为依据,为合同租赁期间的含税总金额;Token业务累计交付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对应期间的 Token业务营业收入(含税)金额。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027年 4月 30日后不再对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业务的员工进行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若各归属期内,算力及 Token业务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 业务的激励对象对应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D、E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70% 60% 0

非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业务的激励对象: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其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服务于算力业务或 Token业务的激励对象: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且算力及 Token业务满足当年业务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其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 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10日至 2026年 9月 1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6 年 9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年 9月 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3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 9月 28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6人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00.00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34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占授予总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日公司总股量的比例(万股)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新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40.00 2.67% 0.08%李亚宁 副总经理 中国 30.00 2.00% 0.06%

张庆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中国 100.00 6.67% 0.20%徐健 副总经理 中国 60.00 4.00% 0.12%

甘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50.00 3.33% 0.10%二、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21人) 920.00 61.33% 1.88%

首次授予合计(26 人) 1200.00 80.00% 2.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9月 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同意公司以 2026年 9月 2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八、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4.87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归属日的期限);

3、波动率:30.2965%、35.0261%(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 12个月、24个月的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00%、2.100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为 7268.59万元,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分期摊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200.00 7268.59 1340.11 4497.36 1431.12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测算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