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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73证券简称:海晨股份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第一百〇九条修订前: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3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九条修订后: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修订前: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三日

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有紧急情事须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不受上述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载。

第一百一十八条修订后: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两日

1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经理、董事会秘书。

有紧急情事须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不受上述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载。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 年 6 月)。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2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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