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捷强装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75证券简称:捷强装备公告编号:2025-012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

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

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受影响的

2023年度(合并)2023年度(母公司)

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39798024.2336631755.1112563239.9511592555.47

营业成本190011833.92193178103.0497965129.8098935814.28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