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蒙泰高新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9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274867100.00274867100.00
纤维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53863500.0053863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司60000000.0060000000.00
合计---388730600.00388730600.00截至 2020年 8月 1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50402621.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37248679.2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444911320.75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0.8.18111720028681400144867100.00
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78100188000349529113863500.00
股份有限公司司汕头分行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48504082001300003998613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56180720.75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444911320.75
截止2020年8月1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8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90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人民币元)(人民币元)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1 (BCF)以及 0.5万吨细旦加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 218120100.00 210000000.00
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份有限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90000000.00
合计---308120100.00300000000.00
截至2022年11月8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8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97169811.3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金额(人民币元)广东蒙泰高新纤维兴业银行汕头分
2022年11月8日391680100100100910297169811.32
股份有限公司行营业部截止2022年11月8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6711.74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0359.73万元,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885.89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3331.36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7.00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67.3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1748.19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9778.57万元,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715.79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0.7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业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又于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对其进行修订,也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
储及使用,并于2020年8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注销光大汕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2年11月与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5年12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注销兴业汕头分行(0910)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1172002868140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8100188000349529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司汕头分行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485040820013000039986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计----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10091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四、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详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2)。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535.04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同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变更为“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七、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蒙泰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
反映了蒙泰高新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表、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蒙泰高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175.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483.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调整后投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1)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资总额投入金额额
)总额(2)(3)=(2)/(1)的效益计效益期化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否27486.7138423.181378.3534049.8988.62(注1)2023年5月-3104.21否否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5386.355386.3527.574345.4480.682023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8873.0649809.531405.9244395.33---3104.21--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1749.2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749.29-----结余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161.40338.43-----
结余资金投向小计---161.40338.43-----
合计-38873.0649809.531567.3246483.05---3104.21--
本年度“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场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3.43万元。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结余资金161.40万元(其中包括161.07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0.33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不足部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543.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63.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调整后投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1)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资总额投入金额额
)总额(2)(3)=(2)/(1)的效益计效益期化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BCF)以及 0.5万吨细旦加
DTY 否 21000.00 21000.00 329.80 14197.23 67.61 2024年 1月 -437.61 否 否弹长丝( )技术改造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否9000.009000.00-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000.0030000.00329.8023197.23---437.61--
结余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490.946866.06-----结余资金投向小计---490.946866.06-----
合计-30000.0030000.00820.7430063.29---437.61--
本年度“年产 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
()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场需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定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840.55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375.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2025年“年产 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 490.94万元(其中包括490.36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0.58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3)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徐学文李光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