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3.17万股按作废处理。本次作废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