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证券简称:蒙泰高新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8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19.7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99.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75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22466”。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1股对应本持股计划1份额,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68.60万份,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5.03元/股,持股计划认购资金不超过2403.058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75322份,实际资金总额为614.15万元,实际认购份额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不涉及杠杆资金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75322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2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过户价格为
35.03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当前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
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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