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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洋先生、吴建明先生、孔晓霞女士、朱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江峰先生、郝岚女士、武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附件一: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洋先生:199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普里戈拉集团项目管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建明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10月至2000年3月担任浙江省浙南制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担任浙江瑞新药业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浙南制药厂)质量部经理;

2003年6月至2011年1月担任维康有限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

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

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建明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880股。吴建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晓霞女士: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招商部华东经理、OTC事业部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担任杭州维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孔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8484股。孔晓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婷女士: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QC、研发人员;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维康

药业研发人员、行政主管、行政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行政总监;2020年11月至今担任维康中药监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

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曾先后荣获“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丽水市第三届绿谷新秀”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之日,朱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附件二: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江峰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

2012年2月担任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担

任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13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江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岚女士: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2001年3月担任淮北日报社编辑;2001年3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编辑部主任;2005年

7月至今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常务副主编;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漱玉平民

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贵州一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郝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郝岚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武滨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历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武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武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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