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0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34元,共计募集资金83134.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15.86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7315.86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5918.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汇入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9870101040005186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其他发行费用3259.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55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3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 B1 67976.0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52.71
项目投入 C1 3333.6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47.48 [注 1]
项目投入 D1=B1+C1 71309.7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5.2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55.0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55.09
差异 G=E-F
[注1]2026年上半年收到利息金额13.03万元,历年与募集资金一同补流的利息金额为
760.51万元,故2026年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为-747.4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莲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丽水经济12102060291000088830.00已销户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丽水莲都198551010400352080.00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丽水3901007880150000092313550859.46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3714784781590.00已销户公司丽水市分行
合计13550859.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中研发中心项目与仓储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属于技术研究开发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研发中心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仓储中心项目
仓储中心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559.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3.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152.8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309.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88%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本年度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项目(含部投资总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向分变更)(1)(3)=(2)/(1)期变化
(2)承诺投资项目
1.医药大健康
产业园一期项
目(中药饮片及否35862.0040151.0840151.08100.002022/6/301999.68否否
中药提取、研发
中心、仓储中
心)
2.营销网络中
否2143.002143.00893.1441.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心建设项目3.补充营运资
否16000.0021431.8621431.86100.00否金项目
4.超募资金否18554.568833.623333.628833.62100.00否
承诺投资项目
72559.5672559.563333.6271309.70
小计
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本期
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2.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置等均提出新的要求以适应变化,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55.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近年来医药
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均提出新的要求以适应变化。结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当前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认为继续实施“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经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
加投资9720.94万元。
2.根据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33615.8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497.6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8.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1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2日对上述事出具了《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无。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金额5539.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6号)。该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5400.05万元,公司于2024年
4月19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1959.01万元,于2024年11月1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
入募集资金账户3441.04万元,总计5400.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