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年4月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维康药业股票代码300878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王思吴漾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办公地址松路2号松路2号
传真0578-29500990578-2950099
电话0578-29500050578-2950005
电子信箱 zjwk@zjwk.com zjwk@zjw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益母草分散片、七叶神安分散片、枫蓼肠胃康分散片、人参健脾片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剂型覆盖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除医药工业外,公司还从事中医门诊业务、区域医药商业流通业务。
公司秉承“维系苍生、致力安康”的企业使命,重视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先后成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诺贝尔奖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不断强化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各类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OTC或处名称适应症类别方药银黄滴丸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中成药 OTC甲类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益母草软胶囊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经水量少、淋漓不净、中成药处方药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原不全见上述证候者。
益母草分散片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中成药 OTC甲类七叶神安分散片
益气安神,活血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中成药双跨甲类
血瘀阻所致的心悸、失眠、胸痛、胸闷。
枫蓼肠胃康分散片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及其所引起的腹中成药处方药
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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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健脾片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虚湿困所致的食少便溏,或吐或泻,脘腹胀满,四肢 中成药 OTC乙类乏力,面色萎黄。
罗红霉素软胶囊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西药处方药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阿奇霉素软胶囊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
性扁桃体炎,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西药处方药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医药工业外,公司还从事中医门诊业务、区域医药商业流通业务。
1、医药工业
(1)采购模式
*供应商遴选
公司制定了《物料采购管理规程》和《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标准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主要包括:物控部根据质量部提供的物料质量标准作为寻找供应商的依据,可通过网上查询、代理商咨询、行业内调查及其他方式来查找物料供应商。质量部对物控部收集的供应商资料进行初选,除去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初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包材注册证书》等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资料。供应商资料初审合格,质量部应组织物控、生产等部门按《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规程》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评审,选择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符合公司产品要求、市场信誉好的供应商。每一种物料应有2-3家供应商,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供应商数量,实行物料定点采购。物料采购必须从质量评审合格、经质量部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中药材的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采购与付款
4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物控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物料采购周期、仓库库存编制采购计划。物控部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时应与供应商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规范,并经过部门主管审核,统一保存;对行业管理和企业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合同中列明,合同的内容必须包含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条款,并附有产品的质量标准。采购的物料严格按《原辅料入库标准操作规程》和《包装材料入库标准操作规程》验收后,经质量控制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公司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均由财务部按照管理程序规定支付。公司采购的物料一般都在检验合格后1-3个月内付款,个别特殊的物料也采用预付款的形式采购。公司主要采用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
(2)生产模式
公司药品的生产周期相对较短,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及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及库存来制订生产计划。公司根据新版 GMP要求,针对各种产品剂型的工艺特点,制定了《生产岗位职责管理规程》《生产过程控制管理规程》《生产部标准管理规程》《生产部部门工作职责规程》,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生产部负责指导车间进行生产和过程控制,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及生产记录,对生产现场进行指导、对工艺记录及工艺卫生进行监督。工程管理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工序质量满足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质量保证部负责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质量控制部对生产车间洁净室的尘埃粒子数和微生物数进行检测,对产品可追溯性进行控制。质量控制部按规定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及水质进行检验。
(3)销售模式公司医药工业业务包括以医疗卫生机构终端为主的经销模式和以药店终端为主的直供模式。
直供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供给全国或区域性的连锁药店,然后由各连锁药店配送给终端门店,由各终端门店对外销售给消费者,公司 OTC药品主要通过直供模式销售。
经销模式指公司销售给各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下级经销商或直接销售给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等医疗终端,公司处方药主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
2、医药商业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维康商业主要从事中医门诊业务、区域医药商业流通业务。
(1)采购模式
维康商业药品采购主要依据季节行情、当地民众用药特点、公司品种结构、年度协议、供货单位质量信
誉和配送情况等,结合库存合理编制采购计划,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药品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选
购的原则,必须从资质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企业处购进合法的药品。采购人员依据分管的品类关注进销存,有效提高公司供货满足率并避免积压或滞销。
(2)销售模式
5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医门诊业务主要由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丽水中医门诊部负责经营。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证监会行业指引分类,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中的“27医药制造业”。
2、医药制造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居民收入水平增长、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人民健康意识增强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医药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中医药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加速推进,中医药服务水平与效能的不断增强,一系列重磅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中医药行业发展活力迸发,迎来高质量发展阶段。
3、医药行业政策趋势
2025年1月,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中医药系统要对标对表重点任务,强化改革意识,落细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各项具体举措。要提升工作质效,拉高工作标杆,加快工作进度,办好民生实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要扛稳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做好冬春呼吸道疾病的中医药防治工作。
2025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以解决中医药临床问题、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核心,围绕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跨学科协同创新和科技攻关,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支撑和引领。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提升中药
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实现常用中药材规范种植和稳定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传承创新并重、布局结构合理、装备制造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竞争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02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随着新时代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科研诚信管理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全行业树立大抓科研诚信的导向,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2025年5月,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公布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名单,正式启动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设。
2025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坚持以中医药服务为
6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主,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根本,针对中医治疗具有优势的疾病和疾病防治的关键阶段及环节,确定优势病种和主攻方向,总结临床经验,探索制定并不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彰显中医药优势、共识度高的疗效评价标准。
2025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支持创新药和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上市许可申请模块二药学资料撰写要求(试行)》的通告,提高仿制药申报资料质量,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
2025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公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建设的通知》。在中
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基础上,确定了首批11家单位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建设,持续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有力提升中医药标准化能力和水平。
2025年10月,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规则明确提出“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目标,通过允
许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设置采购额门槛、引入“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提高企业生产资质要求等多种措施,引导理性竞争,保障临床供应与药品质量。
2025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
紧密结合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独特性,形成了针对中医药临床研究的特色化管理体系。在遵循通用临床研究科学性与伦理规范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承创新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并对中医药研究的特殊性提供了精准的监管支持。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优化
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加快构建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结算体系,全面提高医保基金清算质量和效率,持续赋能医药机构发展。
以上各项政策的提出,为我国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定下了基调,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中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维系苍生、致力安康”的企业使命,坚持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进行抗生素类、清热解毒类、妇科类等领域的新药研发、重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等,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先后成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诺贝尔奖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不断强化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医药企
7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1251228673.831652323039.56-24.27%206175137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910437824.451157666559.71-21.36%1390601189.83的净资产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225272638.73351198567.67-35.86%519621071.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7341721.82-147426253.43-54.21%-8954344.50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14567929.48-238936373.4310.20%-25042247.17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7089457.08-27173007.35346.90%58289136.41
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1.57-1.02-53.92%-0.06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1.57-1.02-53.92%-0.06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1.78%-11.75%-10.03%-0.64%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9775938.2844793946.5536747869.477395488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854658.34-54365010.77-59634910.76-103487141.95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0544817.79-54281504.55-57362615.88-92522291.95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488555.7150893621.41-1423597.4224107988.80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8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持有特报告期告披露别表决报告期末表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日前一权股份末普通72847451权恢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个月末00的股东0股股东的优先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普通股总数总数股股东数股东总(如总数
数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
刘忠良60.89%88160400.000.00质押31000000.00然人境内自
刘忠姣6.82%9872030.000.00不适用0.00然人丽水顺泽投资境内非管理合
国有法4.09%5923215.000.00不适用0.00伙企业人
(有限合伙)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境内非
限公司国有法1.89%2739026.000.00不适用0.00回购专人用证券账户境内自
黄惠娥0.72%10452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境内自
孔晓霞0.61%888484.00666363.00不适用0.00然人境内自
李杭铭0.54%7885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境外法
UBS AG 0.49% 712075.00 0.00 不适用 0.00人境内自
陈焕华0.38%5549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高盛公司有限境外法
0.36%516014.000.00不适用0.00
责任公人司
上述股东中,刘忠良先生与刘忠姣女士为兄妹关系;刘忠良先生为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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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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