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维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1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34元,共计募集资金83134.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918.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3259.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55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注 1] B1 62057.4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95.74
项目投入 C1 5918.68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3.03[注 2]
项目投入 D1=B1+C1 67976.08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52.7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436.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436.19
差异 G=E-F 0
[注1]期初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以前年度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募集资金金额5400.05万元,其中1959.01万元于2024年4月19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3441.04万元于2024年11月1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总计5400.05万元。
[注2]2025年全年收到利息金额69.99万元,产生手续费0.22万元;历年与募集资金一同补流的利息金额为112.81万元,故2025年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为-43.0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了《募
2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02060291000088830.00已销户
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5510104003520840841267.48
丽水莲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3901007880150000092313520583.55
公司丽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
3714784781590已销户
市分行
合计54361851.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17日公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9720.94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9000.00万元,本期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银行账号:19855101040035208)划转720.94万元至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
区支行(银行账号:1210206029100008883),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9720.9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中研发中心项目与仓储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属于技术研究开发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研发中心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仓储中心项目
仓储中心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金额5539.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6号)。该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5400.05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1959.01万元,于
2024年11月1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3441.04万元,总计
5400.05万元。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维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恒专审字[2026]4第1018号”《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系“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维康药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
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康药业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维康药业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5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559.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1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31.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152.8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97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88%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本年度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项目(含部投资总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向分变更)(1)(3)=(2)/(1)期变化
(2)承诺投资项目
1.医药大健康
产业园一期项
目(中药饮片及否35862.0040151.08486.8240151.08100.002022/6/30588.59否否
中药提取、研发
中心、仓储中
心)
2.营销网络中
否2143.002143.00893.1441.682026/6/30不适用不适用否心建设项目
3.补充营运资
否16000.0021431.865431.8621431.86100.00否金项目
4.超募资金否18554.568833.625500.0062.26否
6承诺投资项目
72559.5672559.565918.6867976.08
小计
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本期
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2.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置等均提出新的要求以适应变化,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1.经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9720.94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根据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33615.8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497.6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8.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1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2日对上述事出具了《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无。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金额5539.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6号)。该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5400.05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1959.01万元,于2024年11月1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3441.04万元,总计5400.05万元。
8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际投本年度实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拟投入募集际累计投入资进度(%)定可使用状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总额(1)金额(2)(3)=(2)/(1)态日期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1431.865431.8621431.8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合计21431.865431.8621431.86根据公司2025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节余资金的募集资金用途更改为补充营运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9(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钟德颂包静静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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