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号)同意注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5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账号用途备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39010078801500000923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公司丽水分行存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10206029100008883(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本次注销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心、仓储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
371478478159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注销
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55101040035208超募资金存续
丽水莲都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备注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10206029100008883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本次注销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公司于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转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