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康药业”)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顺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泽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截止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定预计金额上年发生日已发生类别内容价原则金额金额市场公允价向关联人采顺泽包装采购包材格基础上双950178585购原材料方协商租用厂房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人收顺泽包装(含水电基础上双方协15040147取租金
费等)商
合计1100218732(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关联关联交实际发预计额占同类额与预计披露日期及易类别人易内容生金额金额业务比例金额差异索引
(%)(%)向关联顺泽采购
人采购58585012.58%-31.18%包装包材原材料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租用厂向关联网:《关于顺泽房(含人收取14715031.62%-2.00%2025年度日包装水电费租金常关联交易
等)预计的公告》
总计7321000-
2025年度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
业务运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该预计金额是双方2025年合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作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实际业务需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求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情况、采购工作安排、运营策略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变化等因素影响。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认程序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大差异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顺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彩虹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
文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顺泽包装总资产为171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3314万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顺泽包装营业收入为2283万元人民币,净
利润为-778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维康药业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持有顺泽包装的控股股东浙江顺泽控股有
限公司90%股权,刘忠良先生与维康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刘洋先生为父子关系,刘洋先生持有浙江顺泽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顺泽包装构成关联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顺泽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顺泽包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类别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包材、为关联
方提供厂房租赁等,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