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证券简称:迦南智能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7号文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9.7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2439.82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2295.19万元后,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慈
溪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为:376678429299)人民币30144.6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216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97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70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839.23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82.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长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6678429299募集资金专户0.58活期存款
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62030122000880323募集资金专户0.00活期存款
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507001040015006募集资金专户0.00活期存款
限公司慈溪长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20020310120100222936募集资金专户3825457.45活期存款
司宁波慈溪支行合计3825458.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时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对“年产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延期。变更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
2、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
“年产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原来的“迦南智能”,变更为“迦南智能、杭州分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979.1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39.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502.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资总额总额(1)投入金额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2)(3)=(2)/(1)期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50万台智能电能表
否22021.8322021.83554.4922751.71103.312022年6月18128.55是否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3098.013098.011284.743240.42104.60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2000.002000.00-2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119.8427119.841839.2327992.13--18128.55--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859.35859.35-510.0059.35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859.35859.35-510.0059.35----合计27979.1927979.191839.2328502.13--18128.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共计8593538.81元,累计使用510.00万元。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资金25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24735544.09元。本次置换已由公司2020年9月1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5907号《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82.5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82.55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