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证券简称:迦南智能公告编号:2025-040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恩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110人,代表股份
10789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9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724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5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5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5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雍行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7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8%;反对18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7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8%;反对18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0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18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0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3%;反对18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7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19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8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19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19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19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0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3%;反对18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6%;反对19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8%;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92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8%;反对19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汝婷婷、杨一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