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证券简称:迦南智能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恩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110人,代表股份
10968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906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9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616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1662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616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雍行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1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24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1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2%;反对24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1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2%;反对24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1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24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5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6%;反对209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876%;反对209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3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2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3%;反对23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8%;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834%;反对23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26%;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46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217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5%;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715%;反对29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531%;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15%;反对29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31%;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8021600股,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其表决权数量已在本议案投票的表决权总数中剔除。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39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8%;反对29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1%;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8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8%;反对279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5%;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778%;反对279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9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一鸣、洪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