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证券简称:迦南智能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政策机遇,落实关于加快智能微电网发展的相关部署精神,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产品与属地资源上的互补优势,进一步扩大充换电设备、储能设备、配电网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规模,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迦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辰新能源”)与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芝城投”)于2026年5月19日签署了《合资经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重点围绕西藏及周边高海拔、高寒区域的水电站、矿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场景,开展智能微电网建设与运营等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026年6月16日,合资公司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备案
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迦辰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林芝城投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合资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3、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064655292L
3、注册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201号5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靳岳峰
6、注册资本:30383.25万元
7、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经营管理、市域内产业、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委贷咨询评估(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商务服务;投资其他实体经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芝城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实际控制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注册资本
1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100.00%30383.25万元
理委员会
10、经查询,林芝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林芝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合资公司名称: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KH68RL7F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6年6月16日
6、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南粤大道699号5楼50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出资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10、股权结构:
出资方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迦辰新能源140070.00%货币出资
林芝城投60030.00%货币出资
合计2000100.00%-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1)甲方: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浙江迦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出资金额及方式
(1)甲方出资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6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30%(百分之三十)。
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
(2)乙方出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万元(¥14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
70%(百分之七十)。
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3名,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经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若干名,甲方需委派1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经董事会聘任。
4、违约条款
(1)若乙方违反本条任一陈述与保证,应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或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公司因此被第三方索赔、被限制经营、被司法查封、被处以罚款、甲方为应对相关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全部费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有权直接自其应分配的合资公司利润中扣抵前述赔偿款项,或要求乙方以现金方式足额赔偿。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利润分配
合资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不低于净利润的10%,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剩余利润按双方持股比例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具体时间由股东会决定。
7、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解释及执行所涉及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资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系公司契合新能源业务全国布局的长期战略规划、响应西部高寒高海拔区域清洁能源开发导向作出的前瞻性安排,决策经审慎论证,风险整体可控。迦辰新能源拥有充换电、储能及智能微电网领域专业高效的研发制造与项目交付能力,林芝城投作为林芝市属国资平台,具备属地资源统筹、政企协同的核心协调优势,双方禀赋高度互补。
本次合作将助力公司正式切入西藏及周边高海拔、高寒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与智能
微电网赛道,以水电站、矿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刚需场景为锚点打造区域标杆示范项目,在打开属地市场基本盘的同时,也为后续相关业务模式在西部其他同类区域的复制推广夯实基础。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控股孙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并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成立后的控股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项投资决策经过公司审慎评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合资经营合作协议》;
2、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