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6年6月23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952号《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数量为4050968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六年。
截至2026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9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04633.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692166.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2026年6月8日出具苏公W[2026JB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根据《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金额
1先进高镍无缝管制造建设项目44055.3240509.68
合计44.055.3240509.68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869.22万元少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0509.68万元,差异640.46万元为发行费用。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专项说明第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