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81股票简称:盛德鑫泰公告编号:2026-020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亚明
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
3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常宝股份(00247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维仲
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9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书仁
199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1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盛德鑫泰
(300881)、蓝丰生化(00251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证天业在公司2025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包含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该所有关的资格证件、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同。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