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证券简称:龙利得公告编号:2025-031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1)截至2025年12月0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
所有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
2.00非累积投票提案象的子议案数理制度的议案》
(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1.00、2.01、2.02为特别提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
面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于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hr@sh-led.com,邮件主题请写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
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须于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电话:021-
37586500-8818,邮政编码:201417。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于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021-37586766。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时间: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83”,投票简称为“龙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账户号码(深股东持股数量A) (股)股东股东联系电话股东电子邮箱信息
股东地址/邮编参会人姓名参会人身份证号码参会人联系手机参会人电子邮箱参会人联系地址
/邮编参会参会人在下方符合情形的方框内打勾(√),并注意完整、准确提供“三、会议登记等事人信项”中所要求之文件。
息
□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
□代理人接受委托参会
说明:
1、股东姓名/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确保准确填写参会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后续将根据上表中预留的联系
方式另行通知现场会议签到地点及参会注意事项;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
或信函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若不是自然人股东本人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则须提供有效
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作为受托人参会;
5、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提案编该列打勾的同意反对弃权码提案名称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0√的议案》
√作为投票《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2.00对象的子议案》
案数:(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说明:(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效,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委托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