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4证券简称:狄耐克公告编号:2026-042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映等方
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建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四)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