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白劭翔)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白劭翔,作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白劭翔,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现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游艇产业发展协会副监事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5500否2、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回避表决除外),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220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案的议案》;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月18日2、《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
第四次会议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0月11日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
1审计委员会
2月11日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4月18日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第十次会议构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3审计委员会
8月15日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3、《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议案》;
4审计委员会10月22日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
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
5审计委员会
12月19日作计划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1独立董事
4月18日计的议案》。
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除外)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始终与公司内
部审计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切实发挥监督与桥梁作用。
在内部审计监督方面,本人积极对接公司内部审计部,认真听取其日常工作汇报,全程参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方向与公司治理需求高度契合。同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从审计程序执行、审计结论准确性、问题整改落地等维度,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并聚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逐项核查内控流程的有效性与合规性,推动内控体系持续完善,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在外部审计沟通方面,针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亏损的情形,本人第一时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专项沟通机制,就经营核心数据、业绩预告编制依据及会计处理原则等关键事项进行反复核实与确认,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全貌,确保业绩预告信息的准确、完整与合规披露。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整体安排、阶段性进展及重点关注领域开展多轮深入研讨,主动参与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会议,围绕公司财务状况、核心业务运营、年度审计范围界定、审计时间节点推进、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关键审计事项认定及其他重要事项,与审计团队进行充分、坦诚的交流,逐项厘清疑问、明确意见。在此过程中,本人持续跟踪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恪守职业操守,确保审计工作程序到位、结论客观,保障审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公正性,进而推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本人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为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本人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与反馈,始终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保障其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认真倾听中小股东的诉求,特别是在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关联交易、分红政策、资产处置等与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核查与深入了解,确保决策过程公平透明,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为抓手,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各项职责,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不受其不当影响,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公司各类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法人治理完善等核心事项建言献策。通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考察、会议参与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紧密联动,深入了解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进展,精准把控公司经营动态,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到16个工作日。
1、深耕公司治理,审慎行使履职权利
本人高度重视各类会议履职契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治理层沟通会等,与公司管理层、股东代表开展高效深度互动。参会期间,本人不仅系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成效、财务健康状况、内控制度完善与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落地进度,还主动跟踪外部宏观环境、市场趋势对公司经营的潜在影响,紧盯重大事项推进全流程,做到履职不缺位、监督不松懈。
针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布局等核心议题,本人坚持“逐份核查、深度研判”原则,认真听取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汇报,细致审阅每一份会议议案及支撑材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分析判断,主动提出针对性专业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坚决杜绝“走过场”履职,切实保障公司决策科学合规,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聚焦内控建设,筑牢规范运营根基
为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本人将内控体系监督列为核心履职内容,主动开展全维度核查与常态化持续监督。履职期间,严格对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逐项核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度、管理制度健全性及内控流程落地实效,重点关注各机构、各岗位职责履行的合规性与规范性。报告期内,针对监管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
新监管规则,积极督促公司结合新规要求,及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确保公司制度体系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经现场核查与跟踪监督,确认公司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各部门及岗位均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内控体系运行有效、管控到位。同时,本人针对内控体系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持续迭代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与内部管理效能,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保障。
3、多渠道获取信息,积极建言献策为确保履职判断的全面性与准确性,本人构建“现场交流+多方调研+宏观研判”的信息获取体系。除通过现场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深入交流,直观了解业务运营细节外,还主动通过社会调研、行业交流等途径,补充获取公司运营动态及重大事项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判断偏差。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经济发展态势及行业前沿动态,深入分析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格局的变化趋势,精准识别行业机遇与潜在风险。基于内外部情况的全面研判,主动向管理层提出贴合公司实际的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精准把握方向、有效应对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
4、关注媒体舆情,强化独立监督职能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传媒及网络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将舆情监测作为履职监督的重要补充,主动、及时跟踪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第一时间核实重大信息的真实背景、进展情况及潜在影响。对于涉及公司核心利益、市场关注度高的舆情信息,本人迅速与公司管理层对接核实,结合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坚决杜绝不实信息误导市场、损害股东权益。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督促公司针对舆情事项及时作出合规回应、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合理性与合规性,切实防范舆情风险,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八)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年度履职过程中,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亦无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续聘审计机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客观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年度薪酬标准并结合公司年度考核情况,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五)股权激励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96.2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归属作废事项审议程序及办理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2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人认为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恪守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基本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度参与各项重大事项决策。依托自身专业素养及行业积淀,围绕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等关键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治理体系完善与核心业务推进提供专业支撑。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积极搭建中小股东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桥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规章制度
的学习研究,深度洞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专业能力与水平。未来一年,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设性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治理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与充分信任!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白劭翔
签署: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