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37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01667.28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102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009.26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310.82
减:三个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11985.42
其中:2024年度两个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9151.31
1项目金额
2025年度超募资金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2834.11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荣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海荣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剩余资金全部转入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9月18日,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6.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9月18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02300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1631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281.99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超募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25年10月21日,公司的超募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
28341116.07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具体销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19410078801500001657销户
2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513175089105销户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10367000001029436销户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514903211210903销户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10367000001055252销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
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24331.25万元,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拟使用5000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
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5068.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实施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28341116.07元(含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73987.61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也全部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昌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0613】号),发表意见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昌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昌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114.35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725.57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期投入截至期末投入本期实现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进度(3)=(2)/(1)的效益预计效益
变更)(2)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2023年12
否18114.1518114.1514830.1181.87%4695.15是否末冶金零部件项目月31日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2023年12
否6217.106217.102543.2640.91%不适用不适用否目月31日承诺投资项
24331.2524331.2517373.374695.15
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2024年12
10068.9210068.92114.357352.2073.02%33.77是否
目月31日
7超募资金投向
10068.9210068.92114.357352.2033.77
小计
合计34400.1734400.17114.3524725.57-4728.9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不适用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24331.25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
2021年5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5000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最终由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同意公司拟使用5068.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2使用进展情况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超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项议案由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0068.92万元全部投资到全资子公司海荣公司,海荣公司实际使用7352.20万元,节余2716.71万元。
超募资金实施的项目于2025年结项,共节余资金2834.11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117.39万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8方式调整情况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9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16.3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筹资金281.99万元,共计人民币5998.30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投入及置换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02300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设备采购环节严格进行招标比价,降低了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此外,项目实施期间,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原计划采购的高端进口设备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如 500 吨成型压机、烧结缺陷 CCD 检测、三坐标仪、慢丝线切割机、抛光机等由于国产设备的技术进步均实现了国产替代,并且由于公司生产流程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的优化与管理效率的提升,原计划采购的设备数量也相应减少,均使得设备投入成本降低;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也全部注销。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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