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华业香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86证券简称:华业香料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5-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文亮先生(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614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92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486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75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75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2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8%;反对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07%。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2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反对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弃权14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02%;反对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2%;弃权14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6%。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12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8%;反对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弃权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35%;反对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6%;弃权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0%。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28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4%;反对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9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4%;反对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2%;弃权9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2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9%;反对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8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3%;反对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9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6%;反对3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0%;反对3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2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2%;反对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5%;反对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2%;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1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1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1%;反对1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1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1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1%;反对1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志强、李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