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8证券简称:稳健医疗公告编号:2025-029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15: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号楼42层。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全先生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5人,代表股份415337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10647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8人,代表股份469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1人,代表股份588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1195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8人,代表股份469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5134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反对1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3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8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80%;反对1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55%;弃权3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49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7%;反对295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9%;弃权3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410%;反对295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630%;弃权3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4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7%;反对295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8%;弃权39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717%;反对295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558%;弃权39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28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4%;反对296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3%;弃权46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6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06%;反对296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46%;弃权46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8%。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06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2%;反对297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5%;弃权55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8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54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040%;反对297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8%;弃权55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2%。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3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4%;反对296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2%;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69%;反对296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57%;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4%。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1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6%;反对29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5%;弃权61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61%;反对296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12%;弃权61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7%。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1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5%;反对296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2%;弃权5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20%;反对296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57%;弃权5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2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7%;反对2962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2%;弃权5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9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87%;反对2962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74%;弃权5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9%。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3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3%;反对296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3%;弃权3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4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049%;反对296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63%;弃权38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9%。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3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8%;反对296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1%;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58%;反对296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03%;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石璁律师、黄超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