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证券简称:爱克股份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克股份
股票代码:3008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5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冯仁荣
爱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仁荣)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本次权益变动指
5%的权益变动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万元/元指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报告书数据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数量为8378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55162200股。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冯仁荣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2901198201******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6200股,占总股本的0.33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32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以上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因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和协议转让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825000股,占总股本的
6.298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3321%。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3)。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999989股,占总股本的0.641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6445%。
2024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私募基金“远希致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远希基金”)签订
了《股票转让合同》,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1.88元/股的价格向远希基金转让公司股份940000股,占总股本的0.602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6058%。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6200股,
占总股本的0.33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32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已累计减持85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0.0545%,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800011股,占总股本的
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股东名减持减持股数减持均价占总股本减持期间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称方式(股)(元/股)比例例
冯仁荣集中2024.07.18-99998910.0950.6410%0.6445%竞价2024.10.09
2025.05.06-
8500015.9580.0545%0.0548%
2025.05.07
协议
2024.09.2794000011.8800.6026%0.6058%
转让
合计--2024989--1.2981%1.305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剔除公占剔除公司回购账司回购账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总数占总股本持股总数占总股本户股份后户股份后
(股)比例(股)比例总股本比总股本比例例有限售流
73687504.7236%4.7491%59137583.7909%3.8113%
通股冯仁荣无限售流
24562501.5745%1.5830%18862531.2091%1.2157%
通股
合计98250006.2981%6.3321%78000115.0000%5.0270%
注:上表的有限售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3856%。除上述权利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最近3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先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冯仁荣先生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新疆爱克莱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
2025年5月8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司路589号爱克股份产业园1栋101股票简称爱克股份股票代码300889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冯仁荣深圳市宝安区*******名称讯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为上市公司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是□否?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9825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占总股本6.298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3321%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变动后数量:7800011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后比例:占总股本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270%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数量:2024989股比例
变动比例:占总股本1.298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051%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5月7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减持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股,占总股本的0.0545%,占剔除公司回卖该上市公司股
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48%。
票(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
签字:
日期: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