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1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名,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1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 年 9月 21日。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7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二)2025 年 7月 12 日至 2025 年 7月 21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 2025 年 7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7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共 27 人,授予价格 7.38 元/股,共计 300 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出具了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347 号)。
(六)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例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 年 9月 19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限售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成就。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解除限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售条件成就。
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业绩考核指标 A 为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 B为净利润,A或 B指标完成其一则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实现,具体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安排
第一个 A: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00解除限售 亿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期 B: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A: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00 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营业亿元或 2025 年和 2026 年两年累
第二个 收入为 11.78 亿元,公司层面业绩
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5.00 亿元
解除限售 考核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B: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或2025期
年和 2026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 5000 万元
A: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00
亿元或 2025 年、2026 年和 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第三个
43.00 亿元
解除限售
B: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0期
万或 2025 年、2026 年和 2027 年
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5000万元
(四)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现行薪酬与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考核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励对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考
下:
核,27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激励对象的年度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秀,个人层面系数均为 100%。激励绩效考核结果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期条件。
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7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 2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0 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限的具体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9月 21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15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27名,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811%。
3. 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继续锁定的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条件的股票数量 数量占获
股票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 授数量比例
1 罗峥 副董事长 200000 100000 50% 100000
2 胡兴华 财务总监 100000 50000 50% 50000
3 司敏 董事会秘书 50000 25000 50% 25000
4 核心骨干成员(24人) 2650000 1325000 50% 1325000
合计 3000000 1500000 50% 1500000
注: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动(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71340101 32.39% -1500000 69840101 31.71%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48886979 67.61% 1500000 150386979 68.2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20227080 100.00% 0 220227080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2)上表“本次变动后”中的限售股份不含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
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