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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关于董事、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6 00:00 查看全文

翔丰华 --%

证券代码:300890证券简称:翔丰华公告编号:2025-40

债券代码:123225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东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东辉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4%),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1%),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了董事、总经理赵东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占公司股份是股东名所持股份占公司当限售条件股东性当前总否质

称总数前总股本股份数量质股本比押、冻

(股)比例(股)例结

董事、

赵东辉1000000.084%750000.063%否总经理

1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拟减持数量:董事、总经理赵东辉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总经理赵东辉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2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第3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6、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股东合规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总经理赵东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3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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